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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拟定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、伊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、法规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意见,并监督实施。
2、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;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,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生育典型调查和人口抽样调查,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。
3、协调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,拟定对镇党政领导、县直相关部门、镇计生办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,提请县委、县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4、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,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。
5、负责全县生育指标的审批。
6、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依法管理。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,规范和指导基层做好优生优育工作;审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,检查指导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;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新生人口素质工作;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7、编报全县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预算、决算以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;加强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经费的管理及使用;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。
8、负责制定全县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基层抓好乡、村、中心户三级网络和行政管理、技术服务、计生协会三支队伍建设。
9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镇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